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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住建厅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3 来源:---

各市(地)人民政府,绥芬河、抚远市人民政府,省农垦、森工总局:

  为推进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秩序,省住建厅决定开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现将《省住建厅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抓好落实。 

省住建厅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项督查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总体安排和省委巡视督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我厅《关于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长期整改任务的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省住建厅决定开展整改工作专项督查,为确保专项督查有序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823—827日。

  二、督查内容

  1、对2014年全省查摆的2892个台帐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督查已整改完成台帐问题立卷归档情况;

  2、对2017年以来新发现148个问题台帐进行专项督查,确保10月底前完成整改各项工作任务。其中:规划方面50个(未批先建类项目29项,边批边建类项目7项,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类项目14项);建筑市场方面 78个(无证施工77项,转包1项);房地产方面20个(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12项,违法违规预(销)售8项。

  3、移交信访挂牌督办案件。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将采取听取市(地)汇报,抽查已完成整改台帐问题档案(包括整改问题相关措施及佐证材料),查阅2017年以来新发现问题台帐项目资料,实地踏查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项目。汇报材料要包括已整改问题完成情况,新发现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等方面内容。

  四、调研督查分组

  第一组:哈尔滨  农垦

  任国栋  省住建厅建管处  调研员   13045116866

  张雪琴  省住建厅房产处  副调研员

  张远景  省规划院        所长 

  第二组:佳木斯、鹤岗、抚远

  于海洋  省住建厅建管处  副处长   13796829291

  苑晓东  省住建厅房产处  副调研员

  刘晓峰  省住建厅规划处  主任科员

  第三组:大庆、绥化、伊春 

  李守志  省住建厅房产处  处长     18745156777

  郭 一  省住建厅规划处  主任科员

  杨 铮  省住建厅造价站  主任科员

  第四组:牡丹江、绥芬河、森工

  于洪峰  省住建厅房产处  调研员   13845122111

  王国峰  省住建厅建管处  主任科员

  刘东亮  省规划院        所长  

  第五组:七台河、双鸭山、鸡西    

  周贵才  省住建厅规划处  处长     18504515111

  范晓生  省住建厅建管处  副处长

  石开明  省寒地院        高级工程师

  第六组:齐齐哈尔、大兴安岭、黑河

  王 艳  省住建厅建管处  副调研员 13836171068

  谷春义  省规划院        所长 

  张 俊  省寒地院        高级工程师

  五、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在前阶段自检自查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已整改完成问题台帐归档,档案相关佐证材料要齐全完备。对2017年新发现问题台帐所列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按时限完成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建章立制。各地要认真分析总结新发现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监管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领域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切实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秩序。

  三是从严查处。对2017年新发现台帐问题要进行结构性分析,分类推进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较多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项目,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

  请各地明确牵头部门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与各组进行对接。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