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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

关于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黑建规〔2017〕9号
各市(地)、县(市)规划(住建)局(处、办),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各规划编制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省住建厅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建法〔2016〕6号)要求,依据黑龙江省政府确定的《省住建厅行政权责清单》第7项和《黑龙江省住建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6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认定”规定,省住建厅于2017年8月16日至23日对经省住建厅行政督察监管平台电子抽签随机确定的17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达标情况实行动态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结果
1. 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等16家单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
2.富裕县宏大城乡规划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要求。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处理决定
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请富裕县宏大城乡规划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前到我厅主动办理资质注销程序,逾期不办理,我厅将吊销富裕县宏大城乡规划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三、相关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厅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达标情况已实行常态化动态检查,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要加强资质管理工作,加强注册规划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注册规划师应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证书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内及时提交延续注册申请,专业技术人员更新应及时录入“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保证新录入人员各类证件、社保信息等内容真实有效,并建档备查,同时完善规划成果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成果质量审查,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对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应及时按照低一等级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资质等级或者及时办理资质注销程序。
附件:受检企业名称及符合标准情况统计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
受检企业名称及符合标准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资质
等级
是否符
合标准
1
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乙级
2
黑龙江拓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3
黑龙江省九州方圆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4
哈尔滨市建源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丙级
5
黑龙江省农垦建筑设计院
乙级
6
黑龙江易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7
黑龙江广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8
黑龙江省华厦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9
东北林业大学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级
10
黑龙江省建设集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级
11
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
乙级
12
中嘉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13
黑龙江拓方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14
克山县城乡规划设计室
丙级
15
大庆市百元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丙级
16
讷河市龙腾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丙级
17
富裕县宏大城乡规划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丙级